伴随着CPI不断走高,各地最低工资标准也相继上调。国家统计局19日公布1月CPI数据后,江苏宣布全省执行新的最低工资类别,而广东也表示将再次调整提高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平均提高12.9%。分析指,这将大大提高企业的生产成本,特别对于正在转型的长珠三角企业来说,犹如当头一棒,加快了这两地倒闭潮和迁移东南亚脚步。也显示了这次企业的大转型可能是中国政府而不只是地方政府的意愿。
新劳动法的实施,第二项环境经济政策的出台,还有最低工资的调整……这些全国性的政策显示了,显然了珠三角和长三角出现的迁移潮不但是市场的因素,也有政府的因素。而且以上的几个政策影响的范围涉及到了全国,暗示了,沿海企业往内陆迁移也不是个好办法,未来可能会有更多企业倒闭,也会有越来越多的企业,特别是台资和港企企业撤出大陆,直接奔赴成本较为低廉的越南等东南亚国家。
《上海证券报》报道,广东省劳动保障厅网站昨日在醒目位置发布,自4月1日起,广东将再次调整提高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后的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分五个档次,分别为860元/月、770元/月、670元/月、580元/月和530元/月,平均提高12.9%,每个类别增长率超过10%,其中第五类增长最快,提高了17.8%。广东省劳动保障厅负责人表示,此次调整是根据广东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综合考虑近期经济增长、就业状况、物价水平等因素制定的。
事实上,面对CPI的高位运行,并不是广东一省在行动。江苏省劳动保障厅19日公布,全省各市、县(市、区)执行最低工资类别,并有5区县主动提高当地的最低工资,原六合、江浦等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增加了230元。在上月底举行的上海“两会”上,上海市市长韩正也表示,今年要根据物价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四川更是破例连续两年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新闻发言人尹成基在1月底介绍,2007年底前,全国已有27个省份对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
此前,动和社会保障部2004年3月修订的《最低工资规定》要求,最低工资标准每两年至少调整一次。伴随着物价的一路走高,建立与CPI实行联动的工资增长机制的建议便不断被各方提及和广泛议论。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黎建飞教授表示,物价上涨指数应当作为工资增长的法定指标,即应当通过工资增长将物价上涨的指数弥补回来,保障劳动者的实际工资不下降,生活水平不降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