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驻外办事处发生的劳动争议由哪儿管辖?

大律师网 2015-01-27    人已阅读
导读:正文:驻外办事处发生的劳动争议由哪儿管辖? 驻外办事处发生的劳动争议由哪儿管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18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的企业与职工不在同一个仲裁委员会管辖区的,由职工当事


正文:
驻外办事处发生的劳动争议由哪儿管辖? 驻外办事处发生的劳动争议由哪儿管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18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的企业与职工不在同一个仲裁委员会管辖区的,由职工当事人工资关系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受理。

又根据〈〈〈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若干问题解释〉〉第14条规定,“工资关系所在地”是指工资发放的单位所在地。

此外,原劳动部1995年又发了209号文〈〈劳动部关于劳动争议案件管辖范围的复函〉〉明确的指出:根据方便的原则,对于职工与工资关系所在地不在同一管辖区的情况,可以比照〈〈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按照“因履行合同发生的纠纷由合同签定地或履行地法院管辖”的原则,由劳动合同的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也可以由劳动双方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有关仲裁条款中约定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驻外办事处发生的劳动争议由哪儿管辖? 驻外办事处发生的劳动争议由哪儿管辖?




阅读全文
版权声明:以上文章内容来源于互联网整理,如有侵权或错误请向大律师网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本站不承担任何争议和法律责任!

相关知识推荐

更多>>

相关咨询

注册
TOP
2008 - 2026 © 大律师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