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议的专门机构,实行集体领导,其基本职能是处理管辖范围 的人事争议,领导、监督仲裁办、仲裁庭的工作;指导下级仲裁 委的工作:仲裁办是仲裁委的办事机构,其职责主要负责案件 受理、文书送达、案件的档案管理、仲裁费用的收取及日常管 理工作;仲裁庭是仲裁委组织的审理其具体案件的临时性的 组织,是审理案件的组织者和承担者。概括地讲,仲裁委员 会是领导机构,仲裁办是办事机构;而仲裁庭是非常设性的处 理案件的临时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