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京受雇于同乡个体老板,为其工作,但没有签订合同。工作中不慎出现事故,使我失去一只胳膊。现在老板说事故是我的过错引起的,他给出了医疗费用,已经尽到责任,不同意给我赔偿,我该怎么办? 答:你首先确定个体老板是否具有法人资格,即你们之间的劳动关系是否受《劳动法》调整。如其为《劳动法》规定的企业,你可向企业所在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鉴定。如其仅为个体老板,则你可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规定,要求雇主依法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