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集体合同》审核登记
责任处室:劳动工资处联系电话:87053063
办理对象:省、部属企业
设定依据:《劳动法》、劳动保障部《集体合同规定》(劳动保障部第22号令)
申报条件:主体合法、程序合法、内容合法的予以登记
申报材料:集体合同文本、职代会决议
办理程序:
1.用人单位上报材料;
2.经办人初审后,提交处长审议;
3.由分管厅长审核合格后,予以登记。
收费情况:不收费
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