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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总工会建议政府:省属国有企业应带头不裁员

大律师网 2015-01-28    人已阅读
导读:本报讯(记者 孙洪伟) 省属国有企业要带头不裁员。在昨日召开的省总工会与省政府第19次联席会议上,经济危机背景下,如何维护困难企业职工权益,成为联席会上的重要议题。 今年我省部分企业出现困难,并出现裁员情况

本报讯(记者 孙洪伟) 省属国有企业要带头不裁员。在昨日召开的省总工会与省政府第19次联席会议上,经济危机背景下,如何维护困难企业职工权益,成为联席会上的重要议题。

今年我省部分企业出现困难,并出现裁员情况。省总工会提出建议,要鼓励暂时遇到困难的企业尽量不要裁员,省属国有企业带头不裁员。如果企业经营有困难确实需要裁员,应符合《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的规定,裁员20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20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10%以上的,企业应提前30日向工会说明情况,听取工会的意见,并将裁减人员方案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对被裁减下来的人员,要督促企业按时足额发放经济补偿金;当企业经营形势好转,重新招用人员时,应当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政府应对不裁员的企业在信贷政策和税收政策等方面给予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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