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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确保国有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的通知

大律师网 2015-01-31    人已阅读
导读:四川省劳动厅、财政厅 川劳发[1998]11号 各市地州劳动(人事劳动)局、财政局:   为了切实做好国有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工作,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做好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及离退休人员\两保\工

四川省劳动厅、财政厅 川劳发[1998]11号

各市地州劳动(人事劳动)局、财政局:

  为了切实做好国有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工作,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做好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及离退休人员\"两保\"工作的紧急通知》(川委发[1998]19号文件)的要求,现将做好我省国有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工作的有关意见通知如下:

  一、 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国有企业离退休人员为国家建设作出过重大贡献,一定要使他们老有所养、安度晚年。确保国有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是当前各级党委和政府的头等大事。各级劳动部门和社会保险机构,要在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不折不扣地落实国务院提出的\"一是要尽快按时足额发放离退休人员养老金,不得再发生新的拖欠;二是对过去拖欠的养老金要逐步补发\"的两条要求,加强领导,切实解决当前一些亏损企业欠发养老金的问题,确保离退休人员养老金的按时足额发放,维护社会稳定。

  二、 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国有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时足额发放的各项政策

  (一) 从1998年6月1日起,凡参加了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国有企业,按国家政策规定办理了离退休手续的离退休人员的养老金,社会保险机构必须按政府的统筹项目及其标准按时足额发放。对未参加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国有企业,当地政府采取措施,确保离退休人员养老按时足额发放。

  对经当地社会保险机构批准缓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困难国有企业,要制定缓缴措施,在缓缴期间,其离退休人员养老金由社会保险机构按时足额发放。

  (二) 各级社会保险机构要积极扩大社会化发放养老金的覆盖面,对参统国有企业离退休人员,尽快实行直接发放或委托银行发放养老金,以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到每个离退休人员手上。对目前仍由企业发放养老金的,要督促企业把社会保险机构按规定拨付的养老金和企业应付的养老金按时足额发到离退休人员手上,不能挪作它用。各级劳动部门和社会保险机构要向社会公布确保养老金发放的举报电话,以查处因企业原因拖欠养老金问题,确保不再发生新的拖欠。

  (三) 按照\"分级负责、风险共担\"的原则,各级劳动部门和社会保险机构要负责确保当地参统国有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的按时足额发放。养老保险基金积累较少,收缴率低,企业欠缴严重的地区,要在当地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扩大养老保险覆盖面,增加基金来源;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强化基金收缴;抓住建立个人帐户的时机,清收企业欠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四) 国有企业原按差额缴拨办法应由企业负担而未足额支付造成拖欠的养老金,企业要有计划地逐步补发。

  企业过去因欠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社会保险机构按规定发放基本生活费所造成欠发的养老金部分,在企业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利息后社会保险机构应予以补足按规定发放养老金的差额部分。

  三、 切实做好\"四项措施\"的落实工作

  (一) 努力扩大养老保险的覆盖面。各级劳动部门和社会保险机构要在当地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扩大养保险覆盖范围的部署和要求,在有关部门的密切配合下,重点推进非公有制经济从业人员养老保险制度的建立,以扩大基金的来源,提高基金支付能力,增强基金的调剂功能。

  (二) 巩固和发展国有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省级统筹。要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的要求,扩大养老保险省级统筹的覆盖范围,增强省级统筹基金的调剂力度。各地要讲政治、顾大局,按照省政府统一下达的计划,按时上缴省级养老保险调剂金。

  (三) 实行养老保险基金收支两条线管理,确保基金的安全完整。各级劳动部门和社会保险机构,要按照基金收支两条线管理的暂行规定,将养老保险基金全部纳入财政专户,加强养老保险基金的管理,严禁挤占挪用。对已被挤占挪用的养老保险基金,要明确责任,制定清理回收计划,限期追回。对无法追回造成损失的要追究当事人和领导的责任。今年7月1日起,原实行养老保险基金差额缴拨办法的,要一律改为实行全额缴拨,做到收支两条线管理。

  (四) 严格控制国有企业职工提前退休。各地必须按照国务院的规定,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企业职工退休政策。除国家已规定的\"优化资本结构\"改革试点城市的破产企业职工安置和纺织行业的两个特殊工种外,不得以任何理由乱开口子办理提前退休。凡不符合国家退休政策规定的,不能纳入养老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并应当继续收缴其基本养老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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