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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证据,工伤申请遇难题

大律师网 2015-01-31    人已阅读
导读:1月6日早上6点30分左右,逯女士骑电动车上班时,因路灯突然熄灭撞到了停在路上的环卫车上,摔得颅骨骨折并伴有内出血。因为当时没有报警,逯女士家人准备为其申请工伤时,遇到了难题。据逯女士的家人介绍,逯女士在山

  1月6日早上6点30分左右,逯女士骑电动车上班时,因路灯突然熄灭撞到了停在路上的环卫车上,摔得颅骨骨折并伴有内出血。因为当时没有报警,逯女士家人准备为其申请工伤时,遇到了难题。

  据逯女士的家人介绍,逯女士在山东新华电脑学校无影山分校上班,1月6日早上6点多,逯女士行至张庄路与西外环路十字路口往北300米处时,路灯忽然关闭,因当时天还不太明,且路上停放着一辆清洁工人的三轮车,另外还堆放了一些树枝,逯女士不幸撞上了三轮车,有路人拨打了120.经医院检查,逯女士头部一处骨折,颅内出血,需要做手术。在医院抢救期间,逯女士的同伴一直留在事故现场,直到逯女士的姐姐将其留在事故现场的电动车拖走,逯女士的同事才离开,期间清洁工也将自己的三轮车推走。截至今天,逯女士共花费医药费3万元左右,目前已经脱离生命危险,病情较为稳定。

  逯女士家人介绍,按照新修订的《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在上下班路上,因非机动车事故而受伤也可以申请工伤。因此,逯女士的姐姐在1月9日向逯女士所在单位新华电脑学校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但新华电脑学校称,因为逯女士事发时未报警,也没有事故责任认定,无法证明在这次事故中,逯女士是否负有主要责任,所以无法申请工伤认定。

  对此,山东舜元律师事务所庄文飞律师认为,目前120的出勤记录和同事的证言能锁定事发时间,这些证据应当可以作为申请工伤的责任认定证据。但是由于事发后未及时报警,因此责任认定的有利证据欠缺,最终的裁决还是要看工伤认定部门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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