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企业及其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企业开户银行,按月从企业帐户上代为扣缴,各企业开户银行要认真做好养老保险费的划拨代扣工作。职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企业在发放工资时扣缴,连同企业缴纳的养老保险费,一并转入省城镇社保中心在银行开设的“养老保险基金专户”,同时,企业也可选择转帐支票和现金结算的方式。存入银行的养老保险基金。
参见:关于省直企业职工实行养老保险费用社会统筹若干问题的通知(豫劳[1996]96号)
发布日期: 1996年11月15日
执行日期: 1996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