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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全国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信息系统上报已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名单的

大律师网 2015-01-31    人已阅读
导读: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江苏省、山东省建管局:按照建设部对建立安全生产许可证信息系统的统一安排,请各地将本地区已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建筑施工企业名单于2006年6月10日前通过电子邮件上报我部质量安全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江苏省、山东省建管局:

  按照建设部对建立安全生产许可证信息系统的统一安排,请各地将本地区已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建筑施工企业名单于2006年6月10日前通过电子邮件上报我部质量安全司(请严格按照附表中规定的上报格式,附表在建设部网站www.cin.gov.cn或工程建设信息网www.cein.gov.cn下载),我部将依此对建设部网站上相关信息予以更新。

  联系电话:010-58934542

  联 系 人:徐 伟

  电子信箱:xuwei@cein.gov.cn

  附表:已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建筑施工企业名单申报表

  建设部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二○○六年五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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