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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下达南京市2006年度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的通知

大律师网 2015-01-31    人已阅读
导读: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各有关企事业单位: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工作力度,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根据省安委会下达的年度安全生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各有关企事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工作力度,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根据省安委会下达的年度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经市政府研究决定,2006年我市继续实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现将2006年全市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控制指标通知如下:

  一、全市总目标:遏制重特大事故,力争各类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630人以内(详见附件一)。其中,工矿商贸企业单位生产安全事故职工死亡人数控制在64人以内;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555人以内;消防火灾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11人以内。

  二、各区县、市各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事业单位均须实现“四无”即:无重大伤亡事故、无重大设备事故、无重大火灾事故、无重大交通事故(每项均作为考核否决指标,由市各归口主管部门按国家或部颁标准解释和考核)。

  三、职工伤亡事故考核指标(详见附件二)。

  四、安全教育培训考核指标。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培训持证率达到100%,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持证率达到100%.

  五、建设工程项目安全生产评价(评估)和“三同时”考核指标。建设工程项目安全生产预评价(评估)和“三同时”审查率均达到100%.

  六、特种设备和安全设施、设备检测考核指标。特种设备和安全设施、设备定期检测率达到100%.请各单位迅速做好2006年度安全生产考核指标的分解落实工作,市安监局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具体考核办法,并牵头负责指标落实情况的检查考核工作。

  二○○六年四月二日

  附件:1、南京市2006年度安全生产考核控制指标。(略)

  2、南京市2006年度职工伤亡事故考核指标。(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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