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供养亲属抚恤金总额不得超过死者本人工资的解释

大律师网 2015-02-02    人已阅读
导读:《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劳部发[1996]266号)第二十五条第二款规定,“供养亲属抚恤金总额不得超过死者本人工资”是指第一次核发供养亲属抚恤金时总额不得超过死者本人工资;供养亲属抚恤金调整后则不受此规定

《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劳部发[1996]266号)第二十五条第二款规定,“供养亲属抚恤金总额不得超过死者本人工资”是指第一次核发供养亲属抚恤金时总额不得超过死者本人工资;供养亲属抚恤金调整后则不受此规定限制。

参见:《对陕西省劳动保障厅关于工伤认定和工伤保险待遇问题请示的答复》(劳社厅函[2002]159号)

执行日期:2002年4月22日

阅读全文
版权声明:以上文章内容来源于互联网整理,如有侵权或错误请向大律师网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本站不承担任何争议和法律责任!

相关知识推荐

更多>>

相关咨询

注册
TOP
2008 - 2026 © 大律师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