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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因工伤死亡赔偿金的新标准

大律师网 2015-02-02    人已阅读
导读:导读:工伤死亡赔偿金是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法律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而供养亲属抚恤金针对不同的人有不同的标准。用人单位是否参加工伤保险的,都直接关

  导读:工伤死亡赔偿金是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法律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而供养亲属抚恤金针对不同的人有不同的标准。用人单位是否参加工伤保险的,都直接关系是否支付丧葬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及供养亲属抚恤金。

  关于工伤死亡赔偿金的标准,主要是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实施的。具体如下:

  依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

  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的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规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备案。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直系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附:工伤死亡赔偿的法律规定

  《工伤保险条例》有关工伤死亡赔偿条例内容如下: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提醒您:《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工作人员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受理工伤认定申请。经办机构“未按规定保存用人单位缴费和职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情况记录”、“不按规定核定工伤保险待遇”或者“收受当事人财物”的,将视情况给予处分、追究刑事责任和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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