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职工发生机动车事故伤害后必须有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并报劳动保障部门审批,方可认定为工伤。
从《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可以看出,如果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因路滑或没看清路等原因,自己不慎摔倒、碰伤,或者遭受其他意外事故造成了伤、残、死亡的,都不能认定为工伤,不能给予工伤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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