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根据劳人险函[1983]33号复函的规定,职工因公出差失踪后,单位应该积极地派人力去寻找,查明下落,如果经过查找3个月后仍无下落时,从职工失踪的第4个月起停发工资和一切劳保福利待遇。因公出差失踪查明已经死亡的,可以根据查明的死因,分别按照因工或非因工处理;如果死因一时难以查明,可以暂时按非因工死亡待遇处理。
《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则更进一步规定,只要是在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造成职工下落不明的,就应该认定为工伤。这体现了维护职工权益、以人为本的人文关怀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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