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第三人原因造成工伤怎么办?

大律师网 2015-02-02    人已阅读
导读:3种“判决”让起诉有据可依在现实生活中,往往会发生由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的情况,我国《社会保险法》规定,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在此前提下,

  3种“判决”让起诉有据可依

  在现实生活中,往往会发生由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的情况,我国《社会保险法》规定,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在此前提下,工伤职工可分别按照侵权责任法和社会保险法要求侵权赔偿和享受工伤待遇,但实践中往往存在因已提起民事诉讼而不被认定为工伤的问题,令劳动者的索赔陷入漫长的等待。《规定》第八条明确了3种处理方式,让劳动者的起诉有据可依。

  法院3种处理方式

  职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受到伤害

  法院处理方式

  1.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以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已经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或者获得民事赔偿为由,作出不予受理工伤认定申请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的,法院不予支持。

  2.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已经作出工伤认定,职工或者其因第三人近亲属未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或者尚未获得民事赔的原因受偿,起诉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法到伤害 院应予支持。

  3.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已经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为由,拒绝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法院不予支持(第三人已经支付的医疗费用除外)。

阅读全文
版权声明:以上文章内容来源于互联网整理,如有侵权或错误请向大律师网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本站不承担任何争议和法律责任!

相关知识推荐

更多>>

相关咨询

注册
TOP
2008 - 2026 © 大律师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