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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商业个体经营者增值税征收率调整工作的通知

大律师网 2015-03-05    人已阅读
导读:沈阳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商业个体经营者增值税征收率调整工作的通知各分局、县(市)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债转股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0]2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
沈阳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商业个体经营者增值税征收率调整工作的通知

各分局、县(市)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债转股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0]2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各局要对债转股企业进行专项调查,并以书面材料的形式将调查情况于2000年9月10日前上报市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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