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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外经贸厅关于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过渡期应对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大律师网 2015-03-05    人已阅读
导读: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外经贸厅关于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过渡期应对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来源:作者:发布部门: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闽政办[2007]65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外经贸厅关于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过渡期应对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来源:作者:发布部门: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闽政办[2007]65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省外经贸厅《关于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过渡期应对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省政府领导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七年四月十七日
关于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过渡期应对工作的实施意见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商务部《关于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过渡期地方综合性应对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80号)的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建立健全应对工作机制              
  建立省应对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和国际贸易摩擦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由省外经贸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经贸委、科技厅、财政厅、外经贸厅、信息产业厅、农业厅、质监局、海洋与渔业局、福州海关、厦门海关、福建检验检疫局、厦门检验检疫局、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福建分公司、中国进出口银行福州代表处等部门为成员单位。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和五个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外经贸厅,五个工作小组分别为:              
  (一)农产品贸易壁垒应对工作小组:由省农业厅牵头,省外经贸厅、质监局、海洋与渔业局、福州海关、厦门海关、福建检验检疫局、厦门检验检疫局等部门参加,主要负责我省食用菌、蔬菜、茶叶、水果、畜禽、花卉、竹笋等农产品出口遭遇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的应对工作。              
  (二)水产品贸易壁垒应对工作小组:由省海洋与渔业局牵头,省外经贸厅、农业厅、质监局、福建检验检疫局、厦门检验检疫局等部门参加,主要负责我省各类水产品出口遭遇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的应对工作。              
  (三)机电产品贸易壁垒应对工作小组:由省经贸委和信息产业厅牵头,省科技厅、外经贸厅、质监局、福建检验检疫局、厦门检验检疫局等部门参加,主要负责机电产品出口遭遇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特别是欧盟《关于在电气电子设备中限制使用某些有害物质指令》、《关于报废电气电子设备指令》和《用能产品生态设计框架指令》等的应对工作。              
  (四)轻工产品贸易壁垒应对工作小组:由省经贸委牵头,省科技厅、外经贸厅、质监局、福建检验检疫局、厦门检验检疫局等部门参加,主要负责鞋类、服装、玩具等产品出口遭遇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的应对工作。              
  (五)国际贸易争端协调应对小组:由省外经贸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经贸委、财政厅、质监局、工商局、国税局、外汇管理局、福州海关、厦门海关、福建检验检疫局、厦门检验检疫局等部门和有关商会、协会、重点企业参加,主要负责国外对我提出的反倾销、特保、纺织品特保等案件的组织应诉工作,维护我省产业安全。              
  各工作小组牵头单位要切实负起责任,抓紧制定应对工作方案,有效开展运作。要建立信息通报制度,及时将有关情况向工作小组其他成员单位及领导小组办公室通报,实现信息共享。
  二、积极应对技术性贸易措施              
  (一)完善WTO/TBT、SPS通报预警系统。各有关部门要密切跟踪国外技术法规、标准和合格评定程序的制定及修订动态,建立健全全省技术性贸易措施预警系统,及时向企业通报有关贸易规则、国际技术标准、产品质量认证等信息,使企业及时了解国外技术标准和法规变化情况以及技术性贸易壁垒协议规则,减少技术性贸易措施对我省出口的影响。              
  (二)加强质量管理。支持企业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推行标准化生产,引导企业按照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组织生产。大力推行“企业+基地+标准化”的农产品生产经营模式,加快“五新”农产品出口基地建设,启动良好农业操作规范工作,加大农业化学投入品生产、销售和使用的监管力度。积极应对欧盟《关于在电气电子设备中限制使用某些有害物质指令》、《关于报废电气电子设备指令》和《用能产品生态设计框架指令》,加快替代物的研发攻关,选择部分企业作为清洁生产和应对工作的示范点,建立健全包括合格供应商评审制度、有毒有害物质识别与检测、生产原料控制、工艺流程改革等方面的质量管理体系。鼓励更多企业申请卫生、安全、环保、有机和质量体系等国际认证,提高出口产品的竞争力。
  三、积极应对“两反一保”              
  (一)完善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应对机制。按照商务部提出的建立健全商务部、地方主管部门、中介机构、有关企业“四体联动”工作机制的要求,各级外经贸主管部门要统筹协调各方力量,强化企业应诉主体地位,加强对企业的宣传培训和个案指导,使企业尽快熟悉国际规则,充分运用规则保护自身合法权益。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引导企业科学管理,依法经营,按照WTO要求规范生产和贸易行为;积极推动产业结构调整,推动企业加强产品设计和研发,提升出口产品的科技含量。进一步跟踪研究主要贸易伙伴产业政策变化及产业发展动态,完善WTO主要成员产业政策、法律法规以及重点产业的数据库。健全完善反倾销预警系统,加强对我省大宗、重点产品出口情况的监控和分析,加强对国外贸易政策、法律法规的研究,加强国外相关措施对我省进出口贸易影响的统计和分析,全面掌握我省企业出口产品遭遇国外“两反一保”、特保调查和贸易壁垒情况,实现预警情报的有效传递和应对工作的快速启动。强化对WTO争端解决机制的研究,建立国际贸易争端案例库,提升应对的水平和实效。  
  (二)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省工商局、版权局、知识产权局要牵头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完善行政保护、司法保护、行业自律相结合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立举报商标侵权、盗版、假冒他人专利和冒充专利等行为的奖励机制,加大对知识产权侵权违法行为的查处和打击力度。在认真履行知识产权保护义务的同时,充分利用WTO规则及争端解决机制,抵制违背WTO原则的、严重损害企业合法利益的滥用知识产权的行为。采取有效措施应对因不当实施与知识产权有关的执法措施而造成的贸易障碍。
  四、健全维护产业安全工作机制              
  (一)建立维护产业安全联席会议制度。按照商务部提出的建立以国家产业损害调查机关为主体,以地方政府主管部门和行业组织为两翼的“一体两翼”工作体系的要求,建立我省维护产业安全联席会议。由省外经贸厅牵头,省有关部门和行业协会、商会、重点企业参与,依托联席会议平台,定期或不定期地通报我省产业安全工作情况,共同做好我省产业安全维护工作。各设区市要结合各自实际,建立市一级的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对本地维护产业安全工作的指导与协调。              
  (二)做好产业损害预警工作。建立健全全省产业安全预警系统。根据我省电子、石化、机械等主导产业和骨干企业以及轻纺、农产品、食品等重点产业的发展情况,对我省重点敏感商品进口进行跟踪监测、分析评估,及时发布信息,将产业保护工作前移。              
  (三)积极运用贸易救济措施。各级外经贸部门和有关行业组织要大力普及贸易救济措施及与贸易有关的法律、法规知识,提高企业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引导企业在产业面临进口不公平竞争损害时,积极运用贸易救济手段,主动提出产业损害调查申请。省有关部门要认真配合国家产业损害调查机关启动产业损害调查程序,协助企业获取信息,对申请立案的企业给予法律和技术辅导,并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指导生产企业填写调查问卷,做好实地核查准备工作,提供具体、翔实的数据信息和文字资料。在贸易救济措施实施后,要密切跟踪,认真分析涉案产业生产经营情况,制定科学的产业发展政策,促进产业结构加快调整。              
  (四)开展产业竞争力调查。各级政府要根据当地实际,选择本地区主要产业开展产业竞争力调查,逐步完善产业竞争力调查体系。重视产业竞争力调查成果的运用,要将研究成果作为产业分类指导和产业布局及调整的依据,提高政府决策的科学性。
  五、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              
  (一)提高工业品国际竞争力。省发展改革委、经贸委、科技厅、信息产业厅等部门要抓好船舶、汽车、液晶面板、显示器、平板电视、计算机等产业的扶持促进工作,促进产业聚集,发挥辐射带动作用,着力做大做强电子信息、机械装备、石油化工三大主导产业。增加纺织、服装、鞋革、电机、陶瓷、建材、食品、家具等具有比较优势的传统制造业的科技研发投入,引导企业采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提高产品的科技含量和工艺水平。              
  (二)促进农产品扩大出口。省农业厅、林业厅、海洋与渔业局、发展改革委、科技厅等部门要积极推动农产品精深加工和标准化生产,提高农产品附加值和科技含量,培育一批农产品生产、加工重点企业和名牌农产品。重点支持具有国际竞争优势的食用菌、蔬菜、水果、茶叶、鳗鱼、虾类、畜禽产品、中药材、花卉、竹笋等出口农产品生产以及加工基地的建设,提高检验检测水平,完善质量认证体系。用好我国在加入世贸组织谈判中获得的“黄箱”及“绿箱”补贴权利,加大对农业的支持力度,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深化农产品流通体制改革,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抓紧建立农产品质量标准体系和检验检测体系,实现对农产品生产、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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