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判处劳役和徒刑监外执行问题的复函

大律师网 2015-03-06    人已阅读
导读: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62〕青法办字第1088号给湟中县人民法院的函和〔62〕青法办字第105号给海北中级人民法院的批复,我们阅后有以下两点意见,请你们研究。一、人民法院判处劳役,应该只限于对法律、法令有

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62〕青法办字第1088号给湟中县人民法院的函和〔62〕青法办字第105号给海北中级人民法院的批复,我们阅后有以下两点意见,请你们研究。一、人民法院判处劳役,应该只限于对法律、法令有规定的罪行适用,对其他犯罪行为不宜适用。二、人民法院不应当把“不批准逮捕”的,或“不需要逮捕的”轻微犯罪判处徒刑,更不宜采用“徒刑监外执行”、“拘役监外执行”和“劳役监外执行”等办法。

  以上意见,如你们同意,请转告有关的人民法院。

阅读全文
版权声明:以上文章内容来源于互联网整理,如有侵权或错误请向大律师网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本站不承担任何争议和法律责任!

相关知识推荐

更多>>

相关咨询

注册
TOP
2008 - 2026 © 大律师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