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充分保障律师依法履行辩护职责确保死刑案件办理质量的若干规定》。 十七、死刑案件复核期间,被告人的律师提出当面反映意见要求或者提交证据材料的,人民法院有关合议庭应当在工作时间和办公场所接待,并制作笔录附卷。律师提出的书面意见,应当附卷。
根据《关于充分保障律师依法履行辩护职责确保死刑案件办理质量的若干规定》。
十七、死刑案件复核期间,被告人的律师提出当面反映意见要求或者提交证据材料的,人民法院有关合议庭应当在工作时间和办公场所接待,并制作笔录附卷。律师提出的书面意见,应当附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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