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百八十七条的规定: 共同犯罪案件中,部分被告人被判处死刑的,最高人民法院或者高级人民法院复核时,应当对全案进行审查,但不影响对其他被告人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执行;发现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百八十七条的规定:
共同犯罪案件中,部分被告人被判处死刑的,最高人民法院或者高级人民法院复核时,应当对全案进行审查,但不影响对其他被告人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执行;发现对其他被告人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时,可以指令原审人民法院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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