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的决定》,将人民法院组织法原第十三条修改为第十二条: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因此,死刑案件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的决定》,将人民法院组织法原第十三条修改为第十二条:“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因此,死刑案件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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