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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海淀检察院5年刑事抗诉50件

大律师网 2015-03-06    人已阅读
导读:南方网讯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认真履行宪法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能,近5年来受理立案监督案件14件,依法对一审刑事判决提起抗诉50件,针对民事行政申诉案件建议或提请抗诉34件,确保了司法公正。          

  南方网讯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认真履行宪法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能,近5年来受理立案监督案件14件,依法对一审刑事判决提起抗诉50件,针对民事行政申诉案件建议或提请抗诉34件,确保了司法公正。
                 
  海淀区检察院负责人5日向新闻界透露,海淀检察机关受理立案的监督案件中,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理由的13件,由此追捕追诉犯罪嫌疑人181人。在50件刑事抗诉案件中,法院改判了19件。在民事行政案件的抗诉方面,法院改判8件,其中1件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全国80件民行抗诉精品案件之一。
                 
  在刑事抗诉案件中,海淀检察院有对法院重罪轻判的抗诉。如,2002年,针对被告人张清保虚报注册资本、票据诈骗20余万元、合同诈骗140余万元一案,海淀检察院连续2次抗诉,法院最终采纳了抗诉意见,决定对被告人执行有期徒刑15年,比一审判决的刑期增加了10年。同时,海淀检察院也有对法院轻罪重判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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