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开展打击假保险机构、假保单和假赔案等“三假”专项工作是2009年保监会党委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要求,加强保险监管,防范化解行业风险的一项重要决策。按照保监会的统一部署,全行业积极行动起来,精心组织、统筹安排,出重拳、动真格,深入排查风险隐患、查处了一批“三假”案件,完善了一系列制度机制,保险业打击“三假”专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打击“三假”工作扎实推进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保监会深入分析当前保险业打击“三假”工作形势,于2009年6月研究制定了《保险业打击“三假”工作方案》。2009年7月,保监会召开保险业打击“三假”工作视频会议,杨明生副主席作动员讲话,部署全国专项打击工作。保监会稽查工作委员会协调推动打击“三假”各项具体工作,各保监局、保险行业协会、保险学会和各保险机构都成立了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打击“三假”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各地区、各单位也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本单位的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和具体工作措施。
(二)全面自查,化解风险。各保险公司和保险中介机构开展系统性的内控风险自查,对单证印鉴管理、产品费率管理、核保核赔及收付费等关键业务环节和人员岗位的合规与风险情况开展排查。同时,各保险公司全面排查与其有业务关系的专业、兼业保险中介机构和中介业务,清理了一批非法保险中介机构和人员,督促中介机构加强合规管理。此外,各公司开展了有针对性的理赔管理自查,对商业车险、交强险、意外险和健康险等重点领域的赔案真实性进行自查,发现虚假赔案线索,加强理赔业务管理。
(三)查处案件,务求实效。各公司积极开展案件自查自纠,努力把问题解决在排查阶段。保监会和各保监局积极开展重点案件查处和督办,查明和处置了“申邦”假冒保险公司、厦门车险诈骗团伙、安邦沁阳营销服务部负责人制售车险假保单等一批案情重大、影响恶劣的大案要案。此外,江苏、吉林等地保险行业协会探索建立奖励制机制,鼓励社会各界参与到打击“三假”工作中来。
(四)联合执法,形成合力。保监会与公安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协作配合共同打击保险领域违法犯罪行为的通知》,营造打击保险犯罪良好氛围。22个保监局与当地公安机关联合转发了保监会与公安部的联合通知,广西、青岛等十余个省区市建立了打击保险犯罪联合执法工作机制,与当地公安机关开展了打击保险犯罪联合行动。
(五)广泛宣传,营造氛围。保监会开办《打击三假情况专报》,刊发各地工作进展和重大案件情况,促进经验交流,宣传相关政策。山西等保监局也通过工作简报等形式及时沟通打假工作信息。天津、安徽等部分保监局和保险公司通过在新闻媒体刊登风险提示、公告假保单特征等方式提高公众识假防假能力。保监会面向各保险公司开展打击“三假”、防范案件风险专题培训,四川等保监局和部分保险公司将从业人员教育作为打击“三假”的重要辅助措施,着力提高保险机构及从业人员的依法合规经营的意识。人保集团及所属子公司采取简报等多种方式总结交流经验,提升打击“三假”工作质量。
二、打击“三假”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一)深入查处了一批 “三假”案件
通过保险公司自查、群众举报和对重点案件的监督检查,全行业共发现和查处各类假冒保险机构案件32起,涉及保费金额1804万元;各类假冒保单19万余份,涉及保费金额8220万元;各类虚假赔案16302件,涉及赔款金额4.19亿元。保监会和各保监局因 “三假”问题对部分保险机构和个人给予35家次行政处罚,其中,警告2家机构和16人,罚款309.5万元,责令撤换12人,责令停止接受新业务1项,吊销4家保险中介机构经营许可证,有力维护了保险市场秩序,净化了保险经营环境。此外,因涉嫌犯罪,全行业向公安机关移交并已立案侦查的“三假”案件83起,目前已经追究刑事责任108人,有力震慑了保险犯罪。
(二)摸清了“三假”案件的特点
一是车险假赔案问题较为严重。假赔案中涉及商业车险和交强险等车险业务的13982件,占比85.77%,成为车险业务经营管理中最突出的问题之一。二假保单以意外险、车险假保单为主,利用寿险假保单诈骗的问题开始显现。三是假保险机构呈现出新特点。“申邦”和“恒亚迪”两家假冒保险公司均建立了网站,可联网出单,保单信息可上网查询,这些假保险公司的网站界面友好,功能齐全,操作方便,迷惑了相当一些中介机构和投保人。
(三)提高了全行业内控管理和风险防范能力
一是提高了全行业防假打假的意识。通过风险自查,各保险公司充分认识到“三假”问题的严重性和危害性,切实行动起来,投入到“三假”案件处置和风险防范体系建设上来。二是强化了财务、业务流程管控。各公司通过修订完善单证、印鉴管理办法,清理违规中介业务,加强保费、赔款收支管理,加大查勘定损人员轮岗力度等措施,有效堵塞了业务管理漏洞,提高了内控有效性。三是净化了保险市场环境。开展打击“三假”工作以来,贵州省财产险公司报案数量同比下降5.22%,厦门市车险报案数同比下降了28.05%,广东省1800多家兼业代理机构主动申请或换发保险兼业代理业务许可证,保险市场秩序明显好转。四是改善了保险公司经营状况。如福建部分产险公司通过识假防假减少损失2329万元,太平洋(17.22,0.12,0.70%)产险通过假赔案自查挽回损失7035万元,平安产险挽回损失4992.02万元,国寿产险挽回损失1609万元。
(四)逐步构建起防范“三假”的监管制度体系
一是研究建立了行业问责机制。保监会研究出台了《保险机构案件责任追究指导意见》,加强对发生重大案件的保险机构高管人员的责任追究力度;制订出台了《保险公司中介业务违法行为处罚办法》,为严肃查处保险公司中介业务违法违规行为确立了依据和尺度。二是逐步提高了产品费率管理科学性。保监会出台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业务经营标准》,提升意外险业务经营管理水平。北京保监局全面推行车险费率与理赔记录相挂钩,运用经济杠杆有效提高公众防范虚假理赔的意识。三是有效推动了行业信息披露工作。在全行业推行保险机构信息、保单和理赔信息网络和电话查询制度。随着信息披露力度的不断加大,被保险人知情权得到有效保障,保险业务合规性得到广泛监督,各类保险诈骗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四是切实推进了收付费管理改革。保监会发布《关于加强人身保险收付费相关环节风险管理的通知》,完善和推广见费出单和赔款全额转账制度,通过行业协会监督各公司费率执行和手续费支付情况,堵塞截留、挪用保费、赔款渠道。五是强化了理赔服务监管。保监会下发多个文件,提示车险理赔欺诈和资金支付风险,规范农业保险理赔程序和标准,确保政策性农险“五公开、三到户”,切实维护投保农户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