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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护肤护发品消费

大律师网 2015-03-13    人已阅读
导读:发布部门: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 发布文号: 皖国税发[1999]61号 各市、地国家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护肤护发品消费税税率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附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
发布部门: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
发布文号: 皖国税发[1999]61号
各市、地国家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护肤护发品消费税税率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附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护肤护发品消费税税率的通知(1999年3月16日财税字[1999]2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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