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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低污染排放小汽

大律师网 2015-03-13    人已阅读
导读:发布部门: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 发布文号: 皖国税发[2000]112号 各市、地国家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低污染排放小汽车减征消费税的通知》(财税(2000)26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附件:
发布部门: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
发布文号: 皖国税发[2000]112号
各市、地国家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低污染排放小汽车减征消费税的通知》(财税(2000)26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附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低污染排放小汽车减征消费税的通知(2000年6月7日 财税(2000)26号)(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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