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日中午1点,平川分局长征工商所执法人员根据群众举报线索,一举查获了当事人刘某等人在平川区十字街设立的有奖销售摊点,当场查扣涉案商品照相机、电吹风、手电灯、复读机等价值1000多元的物品。经查,刘某等人从兰州等地以
30-50元不等的价格购进小电器、照相机、电吹风等物品,冒充是上百元正品,利用自制的刮奖券抽奖式销售,故意让消费者摸准中奖,使其销售价格突增至90—300元之间,从中谋取非法暴利。执法人员对其违法行为作出了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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