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八)
11 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
11.1 一般规定
11.1.1 本章适应于公路桥涵混凝土施工及预应力混凝土中混凝土的施工,水下混
凝土及预应力混凝土等的施工还应符合本规范第5 章、第12 章的规定。
11.1.2 在进行混凝土强度试配和质量评定时,混凝土的抗压强度应以边长为
150mm 的立方体尺寸标准试件测定。试件以同龄期者三块为一组,并以同等条
件制作和养护,每组试件的抗压强度应以三个试件测值的算术平均值为测定值,
如有一个测值与中间值的差值超过中间值的15%时,则取中间值为测定值;如
有两个测值与中间值的差值均超过15%时,则该组试件无效。
11.1.3 当采用非标准尺寸试件做抗压强度试验时,其抗压强度应按表11.1.3 所列
系数进行换算。
表11.1.3 混凝土试件抗压强度换算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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骨料最大粒径(一) 试件尺寸(一) 换算系数
60 200×200×200 1.05
30 100×100×100 0.95
注:采用150mm×150mm×l50mm 的标准试件,其骨料最大粒为40mm。
11.1.4 混凝土抗压强度应为标准尺寸试件在温度为20±3℃及相对湿度不低于90
%的环境中养护28d 做抗压试验时所测得的抗压强度值(单位MPa),在进行混凝
土强度试配和质量评定时,取其保证率为95%。
11.1.5 拌制混凝土所使用的各项材料及拌和物的质量应经过检验,试验方法应符
合现行《公路工程水泥混凝土试验规程》(JTJ053)的有关规定。未列入该规程的
试验项目,可参照其他有关试验规程。
11.2 配制混凝土用的材料
11.2.1 水泥
1 选用水泥时,应注意其特性对混凝土结构强度、耐久性和使用条件是否有
不利影响。
2 选用水泥时,应以能使所配制的混凝土强度达到要求、收缩小、和易性好
和节约水泥为原则。常用水泥的强度等级及软练胶砂抗压强度见附录F-1。
3 水泥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并附有制造厂的水泥品质试验报告等合格证明
文件。水泥进场后,应按其品种、强度、证明文件以及出厂时间等情况分批进行
检查验收。对所用水泥应进行复查试验。为快速鉴定水泥的现有强度,也可用促
凝压蒸法进行复验。
4 袋装水泥在运输和储存时应防止受潮,堆垛高度不宜超过10 袋。不同强
度等级、品种和出厂日期的水泥应分别堆放。
5 散装水泥的储存,应尽可能采用水泥罐或散装水泥仓库。
6 水泥如受潮或存放时间超过3 个月,应重新取样检验,并按其复验结果使
用。
11.2.2 细骨料
1 桥涵混凝土的细骨料,应采用级配良好、质地坚硬、颗粒洁净、粒径小于
5mm 的河砂,河砂不易得到时,也可用山砂或用硬质岩石加工的机制砂。细骨
料不宜采用海砂,不得不采用海砂时,其氯离子的含量对于钢筋混凝土应符合本
章11.3.6 条的规定。细骨料的试验可按现行《公路工程集料试验规程》(JTJ058)
执行。
2 砂的筛分应符合下列规定:
1)砂的分类见表11.2.2-1。
表11.2.2-1 砂的分类
砂 组 粗 砂 中 砂 细 砂
细度模数 3.7~3.1 3.0~2.3 2.2~1.6
注:细度模数主要反映全部颗粒的粗细程度,不完全反映颗粒的级配情况,
混凝土配制时应同时考虑砂的细度模数和级配情况。
2)砂的级配应符合表11.2.2-2 中任何一个级配区所规定的级配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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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1.2.2-2 砂的分区及级配范围
级 配 区 级 配 区
I 区 Ⅱ区 Ⅲ区 I区 Ⅱ区 Ⅲ区
标准筛
筛孔尺
寸(mm) 累计筛余(%)
标准筛
筛孔尺
寸(mm) 累计筛余(%)
10.00 0 0 0 0.63 85~74 70~41 40~16
5.00 10~0 10~0 10~0 0.315 95~80 92~70 85~55
2.50 35~5 25~0 15~0 0.16 100~
90
100~
90
100~
90
1.25 65~35 50~10 25~0
注:①表中除5mm、0.63mm、0.16mm 筛孔外,其余各筛孔累计筛余允许
超出分界线,但其总量不得大于5%。
②I 区砂宜提高砂率以配低流动性混凝土;Ⅱ区砂宜优先选用以配不同
等级的混凝土;Ⅲ区砂宜适当降低砂率以保证混凝土的强度。
③对于高强泵送混凝土用砂宜选用中砂,细度模数为2.9~2.6。2.5mm
筛孔的累计筛余量不得大于15%,0.315mm 筛孔的累计筛余量宜在85%~92%
范围内。
3 当对河砂、海砂或机制砂的坚固性有怀疑时,应用硫酸钠进行坚固性试验,
试验时循环5 次,砂的总质量损失应符合表11.2.2-3 的规定。
4 砂中杂质的含量应通过试验测定,其最大含量不宜超过表11.2.2-4 的规定。
11.2.3 粗骨料
1 桥涵混凝土的粗骨料,应采用坚硬的卵石或碎石,应按产地、类别、加工
方法和规格等不同情况,分批进行检验,机械集中生产时,每批不宜超过400m3;
人工分散生产时,每批不宜超过200m3。粗骨料的试验可按现行《公路工程集料
试验规程》(JTJ058)执行。
表11.2.2-3 砂的坚固性指标
混凝土所处的环境条件 循环后的质量损失
在寒冷地区室外使用,并经常处于潮湿或干燥交替状
态下的混凝土
≤8
在其他条件下使用的混凝土 ≤12
注:①寒冷地区系指最寒冷月份的月平均温度为0~-10℃且日平均温度≤5
℃的天数不超过145d 的地区;
②对同一产源的砂,在类似的气候条件下使用已有可靠经验时,可不做
坚固性检验;
③对于有抗疲劳、耐磨、抗冲击要求的混凝土用砂,或有腐蚀介质作用
或经常处于水位变化区的地下结构混凝土用砂,其循环后的质量损失率应小于8
%。
表11.2.2-4 砂中杂质的最大含量
项 目 ≥C30 的混凝土
含泥量(%) ≤3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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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泥块含量(%) ≤1.0 ≤2.0
云母含量(%) <2
轻物质含量(%) <1
硫化物及硫酸盐折算为
Sq(%) <1
有机质含量(用比色法试
验)
颜色不应深于标准色,如深于标准色,应以水泥砂浆
进行抗压强度对比试验,加以复核
注:①对有抗冻、抗渗或其他特殊要求的混凝土用砂,总含泥量应不大于3
%,其中泥块含量应不大于1.0%,云母含量不应超过1%;
②对有机质含量进行复核时,用原状砂配制的水泥砂浆抗压强度不低于用洗
除有机质的砂所配制的砂浆的95%时为合格;
③砂中如含有颗粒状的硫酸盐或硫化物,则要进行混凝土耐久性试验,满足
要求时方能使用;
④杂质含量均按质量计。
2 粗骨料的颗粒级配,可采用连续级配或连续级配与单粒级配合使用。在特
殊情况下,通过试验证明混凝土无离析现象时,也可采用单粒级。粗骨料的级配
范围应符合表11.2.3-1 的要求。
表11.2.3-1 碎石或卵石的颗粒级配规格
累计筛余(按质量百分率计)
圆孔筛筛孔尺寸(mm)
级
配
情
况
公称
粒级
(mm
) 2.5 5 10 16 20 25 31.5 40 50 63 80 10
0
5~10 95~
100
80~
100 0~15 0 ? ? ? ? ? ? ? ?
5~16 95~
100
90~
100
30~
60 0~10 0 ? ? ? ? ? ? ?
5~20 95~
100
90~
100
40~
70 ? 0~10 0 ? ? ? ? ? ?
5~25 95~
100
90~
100 ? 30~
70 ? 0~
5 0 ? ? ? ? ?
5~
31.5
95~
100
90~
100
70~
90 ? 15~
40 ? 0~5 0 ? ? ? ?
连
续
级
配
5~40 ? 95~
100
75~
90 ? 30~
60 ? ? 0~5 0 ? ? ?
10~
20 ? 95~
100
85~
100 ? 0~15 0 ? ? ? ? ? ?
16~
31.5 ? 95~
100 ? 85~
100 ? ? 0~10 0 ? ? ? ?
20~
40 ? ? 95~
100 80~
100 ? ? 0~10 0 ? ? ?
单
粒
级
31.5~
63 ? ? ? 95~
100 ? ? 75~
100
45~
75 ? 0~
10 0 ?
55
40~
80 ? ? ? ? 95~
100 ? ? 70~
100 ? 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