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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使用权合同不征印花税

大律师网 2015-03-13    人已阅读
导读:企业间签订了商标使用权合同,该类合同是否属于印花税的应税凭证范围呢,是否需要缴纳印花税呢?企业财务人员对此涉税问题产生疑问,向税务机关咨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印花税的应税凭证可

  企业间签订了商标使用权合同,该类合同是否属于印花税的应税凭证范围呢,是否需要缴纳印花税呢?企业财务人员对此涉税问题产生疑问,向税务机关咨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印花税的应税凭证可以划分为经济合同、产权转移书据、营业账簿、权利和许可证照和经财政部门确认的其他凭证,其中产权转移书据的征税范围包括财产所有权和版权、商标专用权、专利权、专有技术使用权等转移书据。另外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商品房销售合同按照产权转移书据征收印花税。根据税收法律规定,印花税的征税范围采用正列举方式,而商标权使用合同不在征收范围内,不征收印花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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