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称音响商标,是指以音符编成的一组音乐或以某种特殊声音作为商品或服务的标记。这种商标不能凭视觉辨认,只有通过听觉才能感知,因此听觉商标又称非形状商标。 听觉商标目前只在美国、法国、西班牙等少数国家得到承认。 我国《商标法》不保护听觉商标。在 20世纪90年代初,商标评审委员会依据注册不当商标的撤销程序,裁定撤销的第一个注册商标就是“SHERWOOD”音响商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