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商标注册的续展

大律师网 2015-03-13    人已阅读
导读: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注册商标的续展注册是指注册商标所有人依法办理手续,延长注册商标的 有效期。申请续展注册的,应在注册商标有效期满前六个月内提出申请
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   注册商标的续展注册是指注册商标所有人依法办理手续,延长注册商标的 有效期。申请续展注册的,应在注册商标有效期满前六个月内提出申请,如果 在这个期限内未提出申请的,可给予6个月的宽展期,但是另加500元宽展费。 若宽展期内仍未提出续展注册的,商标局将其注册商标注销并予公告,注销后 原商标就不具有法律赋予的权利。   例如某商标注册有效期为:1997年6月15日至2007年6月14日,2007年6月14日到期的前6个月内(2006年12月15日至2007年6月14日),为正常续展期,商标局续展费用为2000元; 2007年6月14日后6个月内(2007年6月15日至2007年12月14日)为宽展期,商标局另加收500元续展费。过了宽展期2007年12月14日,未续展,商标将被注销 。   应提交的申请书件:   1、《商标续展注册申请书》;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3、委托代理的提交《代理委托书》,直接在受理大厅办理的提交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4、注册证复印件;   5、申请文件为外文的,还应提供经翻译机构签章确认的中文译本。
阅读全文
版权声明:以上文章内容来源于互联网整理,如有侵权或错误请向大律师网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本站不承担任何争议和法律责任!

相关知识推荐

更多>>

相关咨询

注册
TOP
2008 - 2026 © 大律师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