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对已经注册的商标有争议怎么办?

大律师网 2015-03-13    人已阅读
导读:“除前两款规定的情形外”是指除违反商标法第10条、第 11条、第12条、第13条、第15条、第16条、第31条规定,或者是以欺骗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情形以外的,对已经注册的商标有争议的情形。在这种情况下,可以

    “除前两款规定的情形外”是指除违反商标法第10条、第 11条、第12条、第13条、第15条、第16条、第31条规定,或者是以欺骗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情形以外的,对已经注册的商标有争议的情形。在这种情况下,可以自该商标经核准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裁定。根据《商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对已经注册的商标有争议”是指在先申请注册的商标注册人认为他人在后申请注册的商标与其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的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  
    [法律依据] 《商标法》第41条; 《商标法实施条例》第29条。
阅读全文
版权声明:以上文章内容来源于互联网整理,如有侵权或错误请向大律师网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本站不承担任何争议和法律责任!

相关知识推荐

更多>>

相关咨询

注册
TOP
2008 - 2026 © 大律师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