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据理维权调解成功

大律师网 2015-03-16    人已阅读
导读:2007年10月27日,消费者赵云强在潜江市博通电器水牛城购买LGKG70手机一部,使用两天后手机出现数次无法接听电话情况。遂向该店售后服务部提出换机要求,遭拒绝,赵某于是向LG武汉售后更换同型号手机一部。但新机又出现

2007年10月27日,消费者赵云强在潜江市博通电器水牛城购买LGKG70手机一部,使用两天后手机出现数次无法接听电话情况。遂向该店售后服务部提出换机要求,遭拒绝,赵某于是向LG武汉售后更换同型号手机一部。但新机又出现同样的问题,该店表示无义务再次提供换机服务,除非赵某能当场演示故障情况。
赵某回家后经过多次实验后发现了该手机的缺陷所在:如有短信未读,电话即不能接听,且所有按键失灵。12月18日赵某前往水牛城售后部当场演示故障后,发现库里所有同型号手机均存在此故障,于是赵某要求退机。赵某与经销商多次协商,同意退机,但要求:1、该商品已降价,补差价二佰元;2、从11月1日至12月8日按每天千分之五折旧;3、缺失的部件照价赔偿。赵某表示商品本身存在缺陷,不能算合格商品,不应算折旧费和补差价。
2008年元月7日,赵某来到工商局12315中心投诉。经中心工作人员多次宣讲消费维权知识,同意全额退款。
点评:《手机三包规定》第九条:自售出之日起7日内,移动电话机主机出现说明书所列功能失效、屏幕无显示、错字、漏划、无法开机、不能正常登录或通信等故障,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换货或者修理。消费者要求换货时,销售者应当免费为消费者更换同型号同规格的移动电话机。消费者要求退货时,销售者应当免费为消费者退货,并按发货票价格一次退清货款。

阅读全文
版权声明:以上文章内容来源于互联网整理,如有侵权或错误请向大律师网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本站不承担任何争议和法律责任!

相关知识推荐

更多>>

相关咨询

注册
TOP
2008 - 2025 © 大律师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