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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合同

大律师网 2015-03-23    人已阅读
导读:甲方:W股份有限公司,地址:XX市XX街X号,法定代表人:林XX,职务:总经理。 乙方:Z股份有限公司,地址:XX市XX街X号,法定代表人:卢XX,职务:总经理。 上述当事人就双方公司合并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双方公司
甲方:W股份有限公司,地址:XX市XX街X号,法定代表人:林XX,职务:总经理。 乙方:Z股份有限公司,地址:XX市XX街X号,法定代表人:卢XX,职务:总经理。 上述当事人就双方公司合并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双方公司合并后,公司名称为:W股份有限公司,地址:XX市XX   甲方:W股份有限公司,地址:XX市XX街X号,法定代表人:林XX,职务:总经理。
  乙方:Z股份有限公司,地址:XX市XX街X号,法定代表人:卢XX,职务:总经理。
  上述当事人就双方公司合并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双方公司合并后,公司名称为:W股份有限公司,地址:XX市XX街X号。
  2.原W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总值10000万元,负债总值7000万元,资产净值3000万元;Z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总值5000万元,负债总值4000万元,资产净值1000万元;现W股份有限公司资产净值为4000万元。
  3.现W公司注册资金总额为4000万元,计划向社会发行股票1000万股计1000万元。发行股票后现W公司的资本构成为:
  公司注册资本总额为5000万元。其中:原W公司持股3000万元,占资本总额60%;
  原W公司持股1000万元,占资本总额的20%;
  原Z公司持股1000万元,占资本总额的20%;
  新股东持股1000万元,占资本总额的20%;
  4.原W公司发行的股票1000万股,旧股票调换新股票按1:3调换;原Z公司发行股票2000万股,旧股票调换新股票按2:1调换;新发行的1000万股W公司股票向社会个人公开发行。
  5.合并各方召开股东大会批准本合同的时间应当是1992年10月30日前。
  6.W公司和Z公司合并时间为1992年12月1日。
  7.合同双方应为合并提供一切方便,并及时解决好原公司的有关债权债务问题。Z公司应及时办理财产、帐册和文书移交,为双方合并顺利进行铺平道路。
  甲方:W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林XX
  乙方:Z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卢XX
  20X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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