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0504.67元/年;
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389.81元/年。
二、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8169.3元/年;
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3013.05元/年;
三、职工月平均工资1335.9元;16031/年。
说明:
1、 以上三项依据湖南省统计局提供2006年度统计数据;
2、 死亡赔偿金、残疾赔偿金参照第一项计算;
3、 被抚养人生活费参照第二项计算;
4、 丧葬费按照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8015.5元;
5、 受害人无固定收入且不能举证其最近三年平均收入状况的,误工费参照上一年度国有各行业的平均收入计算;
6、 “上一年度”指一审法庭辩论终结时的上一年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