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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2011年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大律师网 2015-04-01    人已阅读
导读: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公布的数据,广西壮族自治区2011年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如下:1、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7064元2、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4543元3、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1490元4、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公布的数据,广西壮族自治区2011年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如下:

  1、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7064元

  2、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4543元

  3、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1490元

  4、农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3455元

  5、在岗职工平均工资2358.5元/月(2010年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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