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从网上搜索的各地人身损害赔偿标准,供大家参考,不对准确性负责.
甘肃省2007年度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根据省统计局提供的2006年有关统计数据,现将我省2007年度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有关数据通知如下:
一、居民收入: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8920.59元/年
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 2134元/年
二、居民支出:
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 6974.21元/年
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 1855.49元/年
三、职工平均工资: 17246元/年
四、各行业年人均工资:
(一)农、林、牧、渔业 10967元/年
(二)采矿业 21016元/年
(三)制造业 17053元/年
(四)电力、煤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22526元/年
(五)建筑业 10646元/年
(六)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22893元/年
(七)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 16866元/年
(八)批发和零售业 10792元/年
(九)住宿和餐饮业 11179元/年
(十)金融业 19826元/年
(十一)房地产业 12239元/年
(十二)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12350元/年
(十三)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 20403元/年
(十四)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13649元/年
(十五)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 16430元/年
(十六)教育 18997元/年
(十七)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 17491元/年
(十八)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17064元/年
(十九)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 17824元/年
五、伙食补助标准:参照省财政厅关于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本标准自二○○七年五月一日起执行。
二○○七年四月二十四日
今日起 宁夏执行交通事故赔偿的新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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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伙食补助费每人每天10元
住宿费最高限额增至100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自治区公安厅交警总队根据自治区统计局2006年度有关统计数据,制定出台了2007年度全区交通事故伤亡人员人身损害赔偿有关费用计算标准。新标准显示,2006年度我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9177.26元/年,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为7205.57元/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2760.1元/年,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为2246.97元/年,职工月平均工资为1770元,分别比上年增加1083.66元、802.27元、251.2元、152.49元、336元。发生交通事故后,将依据此标准进行赔偿。同时,新标准共划分了采矿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房地产业等19个行业,这些行业的职工赔偿费用将按其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确定,其中年平均工资最高的是金融保险业,达到37628元/年,年平均工资最低的是住宿和餐饮业,为11211元/年。赔偿时住院伙食补助费每人每天10元,比去年增加2元;住宿费每人每天最高限额增至100元,比去年增加60元。 (记者 金兰)
重庆市2007年度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
重庆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总队关于下达
2007年度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交警支(大)队,各企业交警大队,机场交警支队,总队直属各单位:
因市统计局未提供2006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有关数据,为保证事故处理工作的正常开展,现将市高级人民法院提供的2006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有关数据转发给你们,请你们在处理从
一、居民收入
(一)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11570元/年
(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 2874元/年
二、居民支出
(一)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 9399元/年
(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费支出 2205元/年
三、职工平均工资 19215元/年
二OO七年四月三十日
2007年云南省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云南省公安厅
公交〔2007〕101号
关于印发2007年云南省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
赔偿有关费用计算标准的通知
全省各级人民法院,各州、市公安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依据省统计局提供的2006年度的有关统计数据,现将《2007年云南省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有关费用计算标准》印发给你们,凡在我省行政区域内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
附件:1、《2007年云南省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有关费用的
计算标准》
2、《云南省省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出差住宿费开支
标准》
3、《云南省省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出差伙
食补助费开支标准》
二○○七年四月二十五日
(此件发至县级人民法院、公安机关)
主题词:道路交通事故 人身损害 赔偿标准 通知
抄送: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办公厅,省纪委,省委政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