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交通事故责任划分及原则

大律师网 2015-10-23    人已阅读
导读: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也就是说在交强险限额内,不用区分双方责任大小,都由保险公司来赔偿。如果损失有超过责

  交通事故责任划分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也就是说在交强险限额内,不用区分双方责任大小,都由保险公司来赔偿。

  如果损失有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则按照下列方式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1、负主要责任的,承担百分之七十;

  2、负同等责任的,承担百分之五十;

  3、负次要责任的,承担百分之三十;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发生交通事故的,对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机动车一方按照以下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1、机动车一方负主要责任的,承担百分之八十;

  2、机动车一方负同等责任的,承担百分之六十;

  3、机动车一方负次要责任的,承担百分之四十;

  4、机动车一方无责任的,承担百分之十;

  5、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禁止非机动车和行人通行的城市快速路、高速公路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一方无责任的,承担百分之五。

  6、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

  7、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与处于静止状态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一方无交通事故责任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机动车方在该车应当投保的最低保险责任限额内予以全部赔偿,对超过保险责任限额的部分,按照前面的规定赔偿。

  17种负全责的情形

  1、 甲车追撞前车乙尾部的,甲车负全责;

  2、 甲车变更车道时,未让正在该车道内行驶的乙车先行的,甲车负全部责任;

  3、 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或者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未让交通标志、交通标线规定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的,负全部责任;

  4、 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或者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在交通标志、标线未规定优先通行的路口时,未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的,负全部责任;

  5、 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或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遇相对方向来车,左转弯甲车未让直行乙车先行的,甲车负全责;

  6、 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或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甲车未让左转弯乙车的,甲车负全责;

  7、 绿灯亮时,右转弯甲车未让被放行乙车先行的,甲车负全责;

  8、 红灯亮时,右转弯甲车未让被放行乙车先行的,甲车负全责;

  9、 在没有中心设施或没有中心线的道路上会车时,有障碍的一方未让无障碍的一方先行的,负全责。但有障碍的一方已驶入障碍路段,无障碍一方未驶入时,无障碍一方未让有障碍一方先行的,负全责;

  10、 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没有中心线的道路上会车时,下坡车未让上坡车先行的,负全责。但下坡已行至中途而上坡车未上坡时,上坡车未让下坡车先行的,上坡车负全责;

  11、 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狭窄山路上会车时,靠山体的一方未让不靠山体一方先行的负全责;

  12、 进入环形路口的甲车未让已在环形路口的乙车先行的,甲车负全责;

  13、 逆向行驶的负全责;

  14、 甲车超越前方正在左转弯乙车的,甲车负全责;

  15、 甲车超越前方正在调头乙车的,甲车负全责;

  16、 甲车超越前方正在超车的乙车的,甲车负全责;

  17、 与对面来车有会车可能时超车的,负全责。

阅读全文
版权声明:以上文章内容来源于互联网整理,如有侵权或错误请向大律师网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本站不承担任何争议和法律责任!

相关知识推荐

更多>>

相关咨询

注册
TOP
2008 - 2026 © 大律师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