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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厦门证监局关于提高厦门市上市公司质量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大律师网 2016-04-01    人已阅读
导读:市直有关部门、各上市公司: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批转证监会关于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意见的通知》(国发﹝2005﹞34号),现将厦门证监局《关于提高厦门市上市公司质量意见的实施意见》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厦门市
市直有关部门、各上市公司: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批转证监会关于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意见的通知》(国发﹝2005﹞34号),现将厦门证监局《关于提高厦门市上市公司质量意见的实施意见》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OO六年四月十六日 关于提高厦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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