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清算组的性质

大律师网 2016-04-19    人已阅读
导读:清算组是依照破产法规定,在破产宣告后成立的,独立执行破产清算事务的机关。 清算组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1)清算组是依破产法的规定,在破产宣告后成立的特别机关; (2)清算组负责执行破产财产管理、变价、分配等清算事
清算组是依照破产法规定,在破产宣告后成立的,独立执行破产清算事务的机关。 清算组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1)清算组是依破产法的规定,在破产宣告后成立的特别机关; (2)清算组负责执行破产财产管理、变价、分配等清算事务的专门机关; (3)清算组是以自己名义执行破产清算   清算组是依照破产法规定,在破产宣告后成立的,独立执行破产清算事务的机关。

  清算组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1)清算组是依破产法的规定,在破产宣告后成立的特别机关;

  (2)清算组负责执行破产财产管理、变价、分配等清算事务的专门机关;

  (3)清算组是以自己名义执行破产清算事务的独立机关;

  (4)清算组是随破产清算程序终结而解散的临时机关。
阅读全文
版权声明:以上文章内容来源于互联网整理,如有侵权或错误请向大律师网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本站不承担任何争议和法律责任!

相关知识推荐

更多>>

相关咨询

注册
TOP
2008 - 2026 © 大律师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