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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华能集团公司2001年度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大律师网 2016-06-13    人已阅读
导读:国税函[2001]760号 2001-10-17国家税务总局 北京、浙江、山东省(直辖市)国家税务局: 中国华能集团公司是经国家税务总局批准,试行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大型企业集团,到2000年底,合并纳税期限已满。为支持中国华能集
国税函[2001]760号 2001-10-17国家税务总局 北京、浙江、山东省(直辖市)国家税务局: 中国华能集团公司是经国家税务总局批准,试行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大型企业集团,到2000年底,合并纳税期限已满。为支持中国华能集团公司的发展,现将该集团2001年度缴纳企业所得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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