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国家工伤鉴定标准的评残标准是什么

大律师网 2016-07-20    人已阅读
导读:36人阅读 来源:律师 劳动者在发生严重的伤残工伤后,想要及时获得单位的需要尽早的进行伤残鉴定。国家关于的鉴定标准是有明确的规定的。按照严重程度不一样,总共有十个等级。下面,律师小编为您整理提供。国家标准
36人阅读 来源:律师

劳动者在发生严重的伤残工伤后,想要及时获得单位的需要尽早的进行伤残鉴定。国家关于的鉴定标准是有明确的规定的。按照严重程度不一样,总共有十个等级。下面,律师小编为您整理提供。

国家标准的评残标准

符合评残标准一级至四级的为全部丧失劳动能力;五级至六级为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七级至十级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

一级:器官缺失或完全丧失功能,其它器官不能代替,存在特殊医疗依赖,生活完全或大部分不能自理者;

二级: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者;

三级: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生活部分不能自理者;

四级: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生活可以自理者;

五级:器官大部分缺损或明显畸形,有较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一般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

六级:器官大部缺损或明显畸形,有中等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一般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

七级:器官大部分缺损或畸形,有轻度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一般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

八级: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轻度功能障碍,有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

九级: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轻度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

十级: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无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

与此同时,该标准又根据工伤及可累及每个系统和器官,评残标准应覆盖各主要临床学科的情况,将人体器官系统相近或有联系的临床科学编组,划分为五个部分,即:

一、神经内科、神经外科、精神科部分;

二、骨科、整形科、烧伤科部分;

三、眼科、耳鼻喉科、口腔科部分;

四、普通外科、胸外科、泌尿生殖科(包括妇科)部分;

五、职业病内科部分。

“标准”对残情的分级,是以器官缺损、功能障碍、对医疗依赖和护理依赖的程度,并适当考虑一些特殊残情造成的心理障碍或生活质量的损失进行确定的。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伤残等级的所有内容,每一个等级都有对应的严重程度,在主张伤残等级赔偿时,也是按照具体的等级来确定的。如果你不清楚相关的伤残赔偿标准,可以咨询律师网站的律师获得解答。



看完还有疑问?律师在线为您解答

更多征地拆迁问题,请委托律师为您专业解答

阅读全文
版权声明:以上文章内容来源于互联网整理,如有侵权或错误请向大律师网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本站不承担任何争议和法律责任!

相关知识推荐

更多>>

相关咨询

注册
TOP
2008 - 2026 © 大律师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