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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安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项目厂区综合管理用房等土建工程施工

大律师网 2016-08-21    人已阅读
导读:项目编号:CCBP-2010-008-C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集安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项目 已由 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吉发改审批字[2009]402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_集安市日新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预算内资
项目编号:CCBP-2010-008-C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集安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项目 已由 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吉发改审批字[2009]402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_集安市日新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预算内资金及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_45%:55%_,为集安市日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厂区综合管理用房等土建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日处理生活垃圾200吨,新建城市垃圾处理场一座。
2.2建设地点:集安市
2.3招标范围:厂区综合管理用房等土建工程施工,包括综合管理用房、反渗透车间、锅炉房、门卫计量间、浓缩液储池、消防水池、挡墙以及绿化等工程。
2.4建设工期:2010年6月20日计划开工,2010年9月30日计划竣工,计划工期103日历天。
2.5质量要求: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相关工程验收质量标准的合格工程。
3. 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房屋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近三年 具有 2 项以上类似或同类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出的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专业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3 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投标人的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后需到本项目招投标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外省施工企业需到公司工商注册所在地的市(州)、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相关入境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详见吉建管[2007]17号、吉建管[2008]14号文件)。
3.6 招标人不接受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的投标人投标。
4. 的获取
4.1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年5月21至2010年5月2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00时至4:00时(北京时间,下同),可持单位介绍信或、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的副本复印件,到集安市交易中心(集安市东盛街95号)报名后,到长春国建招标有限公司(长春市西五马路123号)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000 元(含图纸),售后不退。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100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2 日内寄送。
5. 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0年6月11日9时00分,地点为集安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集安市东盛街95号)。
5.2 逾期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同时在《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省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集安市日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集安市东盛街95号
邮 编:134200
联系人:郭继敏
电 话:13844530898

招标机构:长春国建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西五马路123号(西五马路与永春路交汇处北行50米)
邮 编:130042
联系人: 李爽、孙鹏、王聪、白瑞
电 话:0431-82983799、82900808
传 真:0431-82953939
二O一O年五月二十一日吉林省建设招标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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