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投资】央行试点人民币结算外商直接投资
南方日报讯中国人民银行日前发布了《关于明确跨境人民币业务相关问题的通知》,外商通过跨境人民币贸易结算或其他渠道获得的境外人民币可以通过直接投资回流国内,人民币双向流动机制逐步完善,人民币国际化再次迈出一大步。
前海
《通知》表示,目前人民币外商直接投资业务试点对国家限制类和重点调控类项目暂不受理。同时通知要求境外参加银行只可为内地企业作为收款或付款方的贸易项目办理人民币购售业务,不能办理与内地企业无直接贸易往来支付的人民币购售业务。
在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实现双向流动后,尽快完成人民币投资双向流动是业界最关心的问题,人民币FDI相关具体政策一直是外界关注的重点。今年4月份央行相关负责人在广交会上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人民银行去年和今年做过两轮调研,发现企业对人民币FDI的需求非常迫切。根据德意志银行对44家跨国公司的调查显示,若形成人民币FDI的透明框架和审批机制,有65%的跨国企业表示有兴趣以人民币FDI取代其他货币FDI。
华南美国商会会长哈利表示,据华南美国商会统计数据显示,逾八成在华美企表示将在未来一年增加对华投资。其中,并购境内企业、股权转让以及对现有企业进行增资等投资都是美国在华企业的重要投资方面。不过,哈利也表示,鉴于人民币处于上升空间,美国企业以人民币对华进行投资也许存量并不够。
目前,经常项下人民币跨境结算的境内试点地区包括北京、天津、内蒙古、上海、广东等20个省,境外地域则包括所有境外国家和地区。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二司跨境人民币业务处副处长唐欣语表示,央行也正在考虑取消出口企业人民币跨境贸易结算的名单制管理制度,但这项措施年内可能还无法出台。不过,人民币FDI目前尚处于个案试点阶段,为防范热钱流入,人民币FDI试点对国家限制类和重点调控类项目暂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