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天津市职工工伤未致残疾的赔偿项目

大律师网 2017-03-03    人已阅读
导读:【工伤待遇】天津市职工工伤未致残疾的赔偿项目 工伤医疗费—医院的清单 康复性治疗费—医院的证明 辅助器具配置费— 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 生活护理费—

【工伤待遇】天津市职工工伤未致残疾的赔偿项目

工伤医疗费—医院的清单

康复性治疗费—医院的证明

辅助器具配置费— 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

生活护理费—①停工留薪期 需要护理的【属于第八项】

② 评定伤残后 需要生活护理的。

住院伙食补助费—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

外地就医的交通、食宿费用— 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停工留薪期的工资福利待遇;①工伤未致残时: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②工伤致残时: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享受伤残待遇。③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停工留薪期的生活护理—医院证明



阅读全文
版权声明:以上文章内容来源于互联网整理,如有侵权或错误请向大律师网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本站不承担任何争议和法律责任!

相关知识推荐

更多>>

相关咨询

注册
TOP
2008 - 2026 © 大律师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