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一名朋友一年前是经济上的合作伙伴,常有经济往来。2007年3月,他给我一张5万元的转账支票,我去银行提款时被告之支票内并没有钱。直到现在,朋友那笔钱还是没有兑现,请问这张支票有没有法律效力它的有效期多长
律师为您解答:
根据《票据法》规定,支票的持票人应当自出票日起10日内提出付款。本案中,这张转账支票肯定是过了有效期限。此外,杜先生的朋友其实开具的是一张空白转账支票,杜先生可以把这张支票作为凭证,就双方以前合同中的经济利益问题,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向朋友追讨这笔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