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变合伙企业的名称;
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
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
改变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