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以生产经营为主的公司人民币五十万元;
2、以商品批发为主的公司人民币五十万元;
3、以商业零售为主的公司人民币三十万元;
4、科技开发、咨询、服务性公司人民币十万元。
二、符合外商投资企业注册资本和投资总额的有关规定。
三、外商投资商业企业的经营期限一般不超过30年,在中西部地区设立外商投资商业企业经营期限一般不超过4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