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市物价局等三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征收污水处理费的通知》,《通知》中规定,交纳了污水处理费后不再交纳排污费,所以许多企业误认为缴纳了污水处理费后,就不再交纳任何排污费了,这种认识是错误的,《通知》中所提到的不再交纳排污费是指污水排污费,而不是指
2000年市物价局等三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征收污水处理费的通知》,《通知》中规定,交纳了污水处理费后不再交纳排污费,所以许多企业误认为缴纳了污水处理费后,就不再交纳任何排污费了,这种认识是错误的,《通知》中所提到的不再交纳排污费是指污水排污费,而不是指污水超标排污费,所以交纳了污水处理费后,如排放污水超标,仍然要依法交纳污水超标排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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