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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医疗保险待遇具体有哪些?

大律师网 2017-05-27    人已阅读
导读:为了保护员工的利益,工伤保险特别把上下班途中的机动车事故也算为工伤,无论员工是驾车撞别人受伤还是被车撞都可以享受工伤待遇。 法律咨询:工伤医疗保险待遇具体有哪些 律师回答: 医疗保险待遇包括医疗费、伙食补

为了保护员工的利益,工伤保险特别把上下班途中的机动车事故也算为工伤,无论员工是驾车撞别人受伤还是被车撞都可以享受工伤待遇。

法律咨询:工伤医疗保险待遇具体有哪些

律师回答:

医疗保险待遇包括医疗费、伙食补助费、食宿交通费、康复治疗费、辅助器具费、工伤津贴等。 有关标准和要求分述如下 :

一、医疗费1、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要求:在签有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二、伙食补助费 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 要求:住院期间。

三、食宿交通费 1、标准: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2、要求: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

四、康复治疗费 1、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要求: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五、辅助器具费 1、标准: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要求: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

六、工伤津贴 1、标准: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2、要求: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七、生活护理费 1、标准:完全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 大部分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 部分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 2、要求: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已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八、工伤复发的费用 1、标准:享受本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和第三十一条规定的工伤待遇。 2、要求: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

相关法律知识:

《工伤保险条例》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工伤认定申请表;

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第十九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职业病诊断和诊断争议的鉴定,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再进行调查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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